[摘要] 近日,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邯郸磁县清泽园购买现房收一年前物业费”的问题。4月14日,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对于多收取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已经给业主进行了回退。
近日,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邯郸磁县清泽园购买现房收一年前物业费”的问题。4月14日,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对于多收取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已经给业主进行了回退。双气初装费是物业公司代开发公司收取的,本楼盘房屋售价不包含双气费用。装修保证金也给业主进行退还。鉴于以上物业公司表现,磁县住建局要求物业公司立即作出整改。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是在2014年9月10日与邯郸市磁县青泽园售楼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买的是现房,11月28日拿的钥匙,物业收的却是2013年11月到2015年10的物业费,这样合理吗?物业应该收天然气和地暖的初装费吗?还有装修保证金在房子装修入住以后也没有退。另外我还要投诉磁县的住建部的办事效率,就这个事我都登记一个月了到现在还没有办理。
磁县住建局深入青泽园小区,走访业主、物业公司。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该业主是在2014年9月10日购买的住房,物业收取的费用却从2013年11月开始,多收取买房前一年的物业费,不合理。
1、物业代收取了天然气和地暖初装费。
2、装修保证金没有回退。
针对该业主提出的几项意见,磁县住建局一一给业主讲解了政策,同时责令物业公司针对业主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答复。
双气初装费是物业公司代开发公司收取的,本楼盘房屋售价不包含双气费用。
鉴于以上物业公司表现,磁县住建局要求物业公司立即作出整改,对于物业行为努力改进,争取业主满意,小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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