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邯郸挂牌出让两大城 地块:邯出告字[2015]11号和12号地块,36869万元起拍。两宗土地均位于邯郸 地带,一宗为商业用地,一宗为居住用地。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
邯出告字[2015]12号
经邯郸市人民 批准,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允许联合竞买。此次公开出让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买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8月3日(节假日除外),到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 (邯郸市民服务 四层) 买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8月3日(节假日除外),到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 (邯郸市民服务 四层)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17时之前(指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及时通知其参加竞买。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 (邯郸市民服务 四层);地块挂牌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9时至2015年8月5日17时(节假日除外)。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总价款的50%,3个月交清全部出让价款。成交价款等费用的缴纳以丛台区财政部门确认为准。
4、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
5、该地块享受 [2012]21号文件相关旧城改造优惠政策。
6、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7、地块的相关开发建设要求应当符合具体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8、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 (邯郸市民服务 四层)
联系电话:0310-2031948 0310-8090267
联 系 人:李先生 韩先生
帐 户: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
开 户 行:邯郸银行东柳大街支行
帐 号:866060100100136928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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