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权威发布!河北3县市单双号限行 5市20%车辆限行

河北新闻网  2015-11-30 09:02

[摘要]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根据通知,河北各市县相应限行情况如下: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根据通知,河北各市县相应限行情况如下:

河北4市20%限行

【石家庄20%车辆限行】

据@石家庄发布官方微博消息:石家庄市自11月29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预警期间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非营运客车限行2个尾号,周一至周五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字母的,以后一个数字为准。

亲们,下周一机动车尾号1和6将限行,扩散周知!

邯郸自11月29日零时起,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保定20%车辆限行】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省气象台会商意见,按照省有关通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1月29日0时起,将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级别提升至橙色(Ⅱ级),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届时,将采取以下措施:

1.市区范围以内实行机动车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的限行措施,以车辆号牌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周一限1和6,

周二限2和7,

周三限3和8,

周四限4和9,

周五限5和0,

周六、日不限行。

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2.工业企业减排30%;

3.主城区内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大气、民生项目除外);

4.主城区内未治理的工业燃煤锅炉停产;

5.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全部停止营业;

6.搞好禁烧工作。

【邢台20%车辆限行】

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预测我市未来三天将出现重污染天气,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5年11月28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内,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衡水20%车辆限行】

衡水市于11月29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

在市区及县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货运机动车、(经批准的货运车辆可以0时至早6时通行)危险品运输车通行;20%的小型汽车以及10至19座、车身长度6米以下的中型客车、非营运的大型客车通行实行限号通行(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殊公务用车外)。

市区和县城区周一至周五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河北3县市单双号限行

【沧州单双号限行】

11月28日,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应急响应的通告》,市区实施交通管控。

市区内实行交通管控,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除外,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迎宾大道(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主城区(含县城)实行非营运车辆单双号限行(市区每天限行时段为7:00—20:00。单日限双号,双日限单号,号牌尾号为字母的,以后一位数字为准)。

【廊坊单双号限行】

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11月26日20时至12月1日24时,廊坊市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廊坊市区外围环路北环道、东环路、南环道、西昌路、光明西道、西环路以内道路(不含环路)。全天24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按双号管理,公交车、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

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在市区内通行。

【石家庄平山单双号限行】

从平山交警队了解到,28日起,平山主城区范围24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为字母的按后一位数字管理,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为截止到11月28日23:50分的河北各市限行信息,初此之外,唐山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辛集还没有限行信息发布;定州已收到通知,但如何限行还未对外发布。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