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华浩房地产不给开发票迁入户口还是难”的问题。邯郸市地税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针对此情况丛台区地税局对河北华浩房地产不给开发票的行为给予处罚,罚款10000元,并责令其主动同未开具发票的业户联系,尽快为业户开具发票。
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华浩房地产不给开发票迁入户口还是难”的问题。邯郸市地税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针对此情况丛台区地税局对河北华浩房地产不给开发票的行为给予处罚,罚款10000元,并责令其主动同未开具发票的业户联系,尽快为业户开具发票。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是邯郸市丛台区广星源小区的业主。我入住近一年,买房交房款时河北华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我们开的是收据。入住后我们要将户口迁入丛台区,因为孩子要上学,但邯郸市公安局却要求是交房款的发票,收据不行。我们找开发商开发票,开发商坚决不给开。不知公安局要求开发票是何用意。
邯郸市地税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您好,收到“河北华浩房地产不给开发票”举报投诉后,我局责成丛台区地税局对所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核实,邯郸市丛台区广星源小区是河北华浩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经约谈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该企业因资金紧张,存在未给部分购房人开具发票现象。针对此情况丛台区地税局对河北华浩房地产不给开发票的行为给予处罚,罚款10000元,并责令其主动同未开具发票的业户联系,尽快为业户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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