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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的《邯郸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购房人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开发商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非监管账户收取房款。这项办法明确了预售资金各部门监管责任,并确定了监管银行的监管方式和资金使用模式。此外,办法还要求开发企业设立专用监管账户,并将该账户作为唯一收款账户提供给购房人。这项监管措施的目的是保护购房者的权益,确保开发商将购房资金用于合法用途。该办法于9月9日开始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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